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7号令)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的规定,为做好2022年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配租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配租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供应情况
南宁市第二批公租房共涉及27个小区,2687套(其中单间1606套,一室一厅724套,两室一厅357套),具体如下:
(1)澳华花园公租房3套,均为单间,地址为:兴宁区向秀大道103号;
(2)保利城公租房1套,一室一厅,地址:江南区五一路180号;
(3)惠民安珠东风南苑公租房667套,其中单间313套,一室一厅57套,两室一厅297套,地址为良庆区春华路14号;
(4)枫岭嘉园公租房38套,其中单间35套,一室一厅3套,地址为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
(5)惠民安珠凤岭南园公租房149套,其中单间110套,一室一厅35套,两室一厅4套。地址是:青秀区凤岭南路57号;
(6)福满瑞园公租房1套,两室一厅,地址:经开区金凯路55号;
(七)富乐新城公租房70套,其中单间65套,一室一厅4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是:江南区知行路10号;
(8)豪庄尚贤湾公租房79套,其中单间55套,一室一厅22套,两室一厅2套。地址是:江南区乐贤路16-2号;
(9)洪湖金凯花园公租房1套,一室一厅,地址:经济开发区新屯路200号;
(十)惠民安珠北湖苑公租房53套,其中单间47套,一室一厅4套,两室一厅2套。地址为:高新区安源东路36号;
(11)惠民安珠凤岭北苑公租房91套,其中单间88套,一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套。地址是:青秀区大朝岭路53号;
(12)惠民安珠昆仑花园公租房155套,其中单间143套,一室一厅12套,地址为兴宁区金川路5号;
(13)惠民安珠。世博园公租房1套,单间。地址是:江南区菠萝岭东街125号;
(14)惠民安珠仙湖苑公租房451套,其中单间366套,一室一厅78套,两室一厅7套。地址是:青秀区盘古路5号;
(15)惠民安珠。永和花园公租房3套,都是单间。地址是:西乡塘区新阳南路49号;
(16)惠民安珠边阳苑公租房两套,其中单间一套,一室一厅一套,地址为西乡塘区边阳新街15号;
(17)惠民安珠袁可立公租房35套,其中单间13套,一室一厅22套,地址西乡塘区吴安大道20号;
(18)惠民安珠普馨园公租房13套,其中一室一厅4套,两室一厅9套,地址为邕宁区上吉路;
(19)金桥苑公租房1套,一室一厅,地址:兴宁区江桥路22号;
(20)康陵花城公租房429套,其中单间363套,一室一厅41套,两室一厅25套。地址是:邕宁区拱草路11号;
(21)临澧桥家园公租房416套,均为一室一厅,地址为:青秀区临澧桥路8号;
(22)龙祥苑公租房3套,均为一室一厅,地址为:经济开发区白沙大道111号;
(23)森林假日公租房1套,两室一厅,地址:经济开发区友谊路48号;
(24)桃花源小区公租房两套,其中一室一厅一套,两室一厅一套,地址西乡塘区安源东路9号;
(25)梧桐苑公租房15套,其中一室一厅11套,两室一厅4套,地址高新区均安路6号;
(26)友谊花园公租房6套,其中一室一厅4套,两室一厅2套,地址为经开区友谊路46号;
(27)钟芳碧翠园公租房一套,一室一厅。地址为:经济开发区友谊路西二里19号;
以上小区都是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府〔2015〕12号)规定执行,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标准执行,具体以登记页面显示价格为准。
二。注册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尚未配租实物的家庭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3日9时至2022年5月17日24时。
(二)登记方法
1。在线注册
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南宁房建”、“尤勇家”或官方授权网站“南宁选房网”注册用户后,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注册。网上报名随时都可以。
2。离线注册指南
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和手机到南宁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指导并帮助注册用户后,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注册。线下报名说明会在5月13日、16日、17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3:00-17:00)举行。
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大车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可乘坐市内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南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电话:(正常工作日拨打)0771-3821126;0771-5705842
四。租户分配标准
在登记期内,已登记家庭可根据申请人数的变化,变更其申请的租户类型,但一个家庭只能申请并租住1套公租房。租户匹配标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以申请租住单间公寓;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以申请租住一室一厅或单间公寓;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未满16周岁的,可申请一室一厅或单间配套公寓;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可申请租住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或单间。
(4)实物配租人口为4人及以上,可申请两室一厅、一室一厅或单间的配租。
五、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及顺序
报名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报名家庭的保障申请,按照报名家庭户数与供应房源数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的规则,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公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最终确定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注:入围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由入围家庭依次补足入围房源,具体选房时间由住房保障部门另行通知)。
选房资格名单及选房顺序确定规则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尤勇家”或官方授权网站“南宁选房网”等网络平台查询。
(I)校对规则
住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核准的时间顺序确定。批次审核同时核准安全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
(二)优先权规则
1。优先租金分配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7号令)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1)孤寡老人;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未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过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专项救助。
符合上述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截止前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配租优先家庭按资格审批时间顺序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优先配租。
2。同年的优先次序
当年在保障资格家庭中,A类(GZF)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保障资格轮候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资格轮候家庭和个人,确定选房资格名单。
3。同时批准保障资格的优先原则
资格同时获批的,B类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可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资格(JZ)的轮候家庭。
(三)限制优先租房家庭比例的规则
优先配租的家庭数量占本项目可售房源的比例不超过5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量低于公租房项目可售房源数量的50%时,优先配租家庭将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售房源。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量大于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量的50%时,只有优先配租排名在可选房源数量的50%之前的家庭才能直接获得选房资格。租金超过可选住房数量50%的优先家庭应与等候名单上的其他家庭一起排序,以确定剩余可选住房的资格。如果仍无法入围本批次选房,参加下一批次实物配租登记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
六。选房、配房、签约
(一)选房分布情况
选房资格名单及选房顺序确定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尤勇家”或官方授权网站“南宁选房网”等网络平台发布通知,以短信方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为做好防疫和便民服务,本次选房为网上选房,不设现场选房。网上选房的具体选房时间及相关事宜将与本次选房报名入围名单同时公布。
(二)合同签订
选房号后,已选房的保障家庭应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担保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签订承诺书,重新申请担保资格,正式取得担保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如未在期限内与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签订承诺书、未申请、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限签订合同等。 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选房结果,并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七。办理登机手续
签约家庭应当与住宅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办理入住手续。
八。相关责任
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的家庭,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其自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平台
1.市住建部政府网
2.授权南宁选房网
3.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宅建设”和“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有关公租房保障的政策、公告、宣传、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及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在南宁住建、永有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官方授权网站南宁选房网设置报名及选房分配功能。
用户注册
注册家庭要对用户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并遵守本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公布结果
选房分配报名结果将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尤勇家”及官方授权网站“南宁选房网”公布。
附件:
1.公租房微信新用户微信官方账号注册登录
2.公租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线注册流程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