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入围名单

台胞证2022-08-12  10

2022年第二批南宁公租房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注册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尚未配租实物的家庭和个人。

注册时间:

2022年5月13日9时至2022年5月17日24时。

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及顺序

报名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报名家庭的保障申请,按照报名家庭户数与供应房源数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的规则,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公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最终确定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注:入围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由入围家庭依次补足入围房源,具体选房时间由住房保障部门另行通知)。

选房资格名单及选房顺序确定规则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尤勇家”或官方授权网站“南宁选房网”等网络平台查询。

(I)校对规则

住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核准的时间顺序确定。批次审核同时核准安全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

(二)优先权规则

1。优先租金分配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7号令)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1)孤寡老人;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未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过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专项救助。

符合上述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截止前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配租优先家庭按资格审批时间顺序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优先配租。

2。同年的优先次序

当年在保障资格家庭中,A类(GZF)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保障资格轮候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资格轮候家庭和个人,确定选房资格名单。

3。同时批准保障资格的优先原则

资格同时获批的,B类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可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资格(JZ)的轮候家庭。

(三)限制优先租房家庭比例的规则

优先配租的家庭数量占本项目可售房源的比例不超过5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量低于公租房项目可售房源数量的50%时,优先配租家庭将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售房源。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量大于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量的50%时,只有优先配租排名在可选房源数量的50%之前的家庭才能直接获得选房资格。租金超过可选住房数量50%的优先家庭应与等候名单上的其他家庭一起排序,以确定剩余可选住房的资格。如果仍无法入围本批次选房,参加下一批次实物配租登记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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