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骑行者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
第一,模式领先,行业领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快递、外卖、保险行业、中小学校,要将本单位从业人员、专兼职业务员、骑电动车学生家长的安全帽佩戴率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骑行者正确佩戴安全帽,自觉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带头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第二,从“头”开始。还好“头盔”有你。安全帽是电动车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是骑行还是电动车出行,都要佩戴大小合适、符合CCC认证标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并系好安全扣。家长带孩子出行,也请给孩子戴上安全帽。
第三,遵纪守法,安全第一。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跑,不非法载人。依法取证并报名(长期号牌或过渡号牌),右侧通行。牢记16岁以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不准搭载12岁以上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的规定,安全合法出行。
第四,倡导全民文明骑行。大家要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从“头”做起,知行合一,自觉养成电动车佩戴安全帽的良好习惯,大力倡导“安全帽=救生帽”、“100%骑行戴头盔,安全守护一流”的保护理念,积极带动和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从现在开始佩戴安全帽,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元氏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