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银川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还清商贷吗?
是
01.首先,如果您准备办理“商转公”业务,请务必持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初审(初审)通过后,可以自筹资金还清经营性贷款,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此提醒您,千万不要在未经初审(初审)的情况下,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还清商业贷款,以免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不通过,增加您的经济压力。
02.其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前还清商业贷款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房子需要重新抵押。众所周知,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进行住房抵押登记。如果商业贷款没有还清,该房屋在商业银行的抵押就无法解除,你也无法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这将直接导致因房屋无法重新抵押而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的必要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责任和义务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相互支持的。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落实贷款抵押物(申请贷款的住房),就直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符合资金监管和使用的规定,容易出现资金风险,损害更多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03.还是那句话,为什么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还清商业贷款?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在办理“商对公”业务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是谁。
在办理“商转公”业务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是缴存职工本人和房屋产权共有人。因此,“商转公”业务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缴存职工本人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简单来说,就是将贷款资金汇入办理“转公业务”的缴存职工提供的本人一级银行储蓄卡账户。
另外,商业银行只是个人住房商业抵押贷款的发放人,既不是住房的产权人(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上写的是职工和住房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是商业银行的名称),也不是住房的实际使用人。因此,在“商对公”业务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转入商业银行相关账户,只能转入办理“商对公”业务的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你会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贷款银行是与你和房屋产权共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而不是发放个人住房商业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
04.最后,通过初审(预审)的实缴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用自筹资金结清经营贷款。具体请以中央柜台告知的时间为准!)携带相关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照合同约定,你只需要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此时,贷款利率和月供金额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执行,将远低于最初的商业按揭贷款,从而有效减轻您的购房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