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大学招生办


2022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参考“[S2/]2022年洛阳理工学院普通招生章程”: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备案结果进行备案。根据学生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学校投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高考政策性加分项目和省级政策性加分项目。

第十四条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应当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计划及相关措施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外语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不符合非英语语言课程的要求。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如果他们被录取,他们只能用英语授课。

第十六条对进入档案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进入档案考生的分数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在同分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发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则被其他缺档专业录取;否则,他们将被解雇。

第十七条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等级分规则,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对比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艺术考生的准入原则

(1)学校只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

(二)考生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学生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该校相应的录取规则。

学校对应的录取规则如下:

1.艺术专业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排名分数相同的,优先选择专业分数高的。如果还是一样,就从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选学生。

2.音乐专业

按照专业成绩(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还是一样,那就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来选。

第十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学校组织初审,录取后3个月内组织复试。考试或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对诈骗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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