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问题30条措施的通知》(《通知》),其中第二十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规定,对淘汰老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每辆2000元的消费补贴。
补贴分为个人消费者和单位消费者。消费者应是市区户籍或持有有效的市区身份证或在市区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消费者应为在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政收入在市区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如“30条办法”补充规定)。
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在温州市范围内实施,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获得本次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在温州产业政策奖励现金系统(https://Reward . Wenzhou . gov . cn/app)自主申请,先到先得,名额有限。
申请对象:淘汰老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或具有市区居住证的市区个人消费者。
奖励金额:2000元
补贴车数:2000辆车,同一消费者只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补贴。
申请材料:个人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旧车行驶证、旧车处置证(报废车辆注销证明或二手车交易登记证明及交易发票)、新车销售发票、新车登记证明、新车行驶证扫描件。
验收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业务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上填写。
2.提交温州“30条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更新消费补贴申请表。
3.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和公示进度。
4.申请人确认已按提供的账户收到补贴资金(无需收款证明)。
政府内部循环流程
1、市发展改革部门启动项目申报。
2.系统根据消费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表中汽车销售企业的财政收入归属区域,将网上审核任务转至相应的发展改革(服务业)部门。
3.当地发展改革(服务业)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
4、市公安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新车合格证进行审核。
5.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
6、通过审批的拟补助项目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7.经公示无异议(或审批)后,当地发展改革(服务业)部门根据电子审批表,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支付系统向申请人拨付奖励资金。
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0577-88962507
潞城市发改局0577-88030512
龙湾商务局0577-86966988
瓯海区发改局0577-88512902
投发改局0577-63480327
瓯江口经济发展局0577-88078267
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577-8699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