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政申报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就业地为(如无就业,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重庆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汇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单快捷。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可以通过邮寄申报的方式申请年度汇缴个税。税务机关不能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要逐项填写相关信息。
二。通过邮件接收申报的税务机关
重庆市税务局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市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邮政申报业务。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路76号一级P2,由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税指南台代收
邮政编码:400023
电话:023-67872600。
三。邮寄申报材料
为防止他人冒用身份进行申报,应一并提交纸质年度决算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一)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仅取得综合所得的,应按规定填报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或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简式)或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问答版)。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填写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B表)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2)纳税人在申报汇算清缴时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3)纳税人有按规定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应附《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明细表》。
(4)纳税人有按规定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明细清单。
(五)纳税人有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的慈善事业捐赠的,应附《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扣除明细表》。
(6)纳税人重要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报送《个人所得税基本信息表》(表B)。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相关税务指南和申报表: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税务局官方网站,从“下载中心”——“证明单”下载申报表。
(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税务局官网,可在“办税地图”上咨询附近的办税服务厅,获取相关信息。
四。加注要求
纳税人在填写信息时,应认真阅读说明,认真填写和核对,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申报资料不全、申报不清、不完整或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了提高辨识度,建议用电脑填写、打印、签署寄出的申报表。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在中国的有效联系手机号码、可以接收信件的有效邮寄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准确发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
五.申请时间
需要以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1年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受理邮寄申报的指定税务机关。邮寄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六。年度汇算清缴中的退税和缴税
邮寄后,涉及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款或已退税款的,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在线办理或在汇算清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如对申报内容有疑问,可参考相关税收指引,咨询您所在扣缴单位和专业人士,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相关网站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税务局官方网站、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点击扫描下载(仅限安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