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对象
注册的对象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山东省户籍人口,夫妻双方均为办理了居住证的山东省外常住人口,且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已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三孩生育网上登记需要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实施,之前的可以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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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为民服务流程,方便群众更快捷办理出生登记,山东省自2021年8月18日起,开通第一胎和第二胎出生登记网上办理模式。第一次和第二次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可通过下载“爱山东APP”和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官方微信进行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一次性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