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
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限: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以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作为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高于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44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含义: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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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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