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税退税更正申报
员工符合“费用直接扣除6万元”条件但在上一个纳税期间未享受政策。我应该如何在扣缴端进行更正?
答:您需要从1月纳税期开始,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逐月更正未缴纳的一次性扣款,然后返回到当月期间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选择纳税期间后,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提交-更正申报
第二步:点击[综合收入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更多操作] -
第三步:依次点击[计税][重算] -[退回发送]-。
第四步:在本月之前完成本年期间的全部更正后,切换到当月期间,打开[综合所得申报] ,根据抵扣确认列表中的60000元抵扣标签直接选择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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