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唐律2022-08-11  15

厦门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材料

厦门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材料:

一、新建商品房

申请条件: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或本市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加工材料:

【本市新建商品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本地新建商品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已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不能反映购房金额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涉税权属证明)。

5.未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已登记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首付或全款)。

6.不能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件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有效复印件和借款合同。

7.省外购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住房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工资税单。

8.本市以外购房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以后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的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的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的工资税表。

9.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或本市外购买保障性住房。

加工材料:

【本市经济适用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购房合同(如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还应提供购房发票)

5.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本地经济适用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购房合同(如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还应提供购房发票)

5.不能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件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有效复印件和借款合同。

6.省外购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住房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工资税单。

7.本市以外购房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以后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的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的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的工资税表。

8.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申请条件: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或本市以外购买再交易住房。

加工材料:

【本市二手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非本地二手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已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不能反映购房金额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涉税权属证明)。

5.不能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有效复印件和借款合同。

6.省外购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住房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工资税单。

7.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拆迁安置房

【本市拆迁安置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5.付款凭证(付款发票)

6.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非本地安置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如果不是自己买房,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反映配偶关系的材料。

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5.付款凭证(付款发票)

6.省外购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住房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工资税单。

7.本市以外购房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以后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以上(含)的公积金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的社保缴纳表或6个月以上(含)的工资税表。

8.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描述:

(一)“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配偶拥有并使用的住房。

(2)购房提取金额为签订购房合同或开具购房发票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总价款或当期实际发生的费用。同一套房子只能退一次。

(三)通过网上申请,但网络核实后没有购房信息的,请携带工作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

(4)对于职工提供的材料,公积金中心可以拍照存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3810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