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外省市回南京有什么防疫要求?
目前,南京市所有外出(返乡)务工人员需提前到目的单位、社区(村)或宾馆报到,并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到达南京后,应按要求配合实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分为以下四种情况,分类实施管控。
1.对从省内外低风险区市来(回)宁夏的人员(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无局部疫情的区市),可在48小时内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由流动;如果没有阴性证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上述人员到达南京后48小时内需要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出现局部疫情的县(市、区)来(回)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对14天内出现局部疫情的其他县(市、区)来(回)宁人员实施7天健康监测。
3.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对14天内从当地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来(回)宁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14天内出现本地疫情的其他县(市、区)来(回)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
4.对与确诊病例有过交集(包括无症状感染者)且有在我国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