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作用域对象:
在沈阳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属驻沈企业)为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外籍高技能人才,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高级工(三级)600元/月,技师(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一级)1000元/月,最长36个月。
声明方法:
申请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需由用人单位每月初向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