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指引
一、首付比例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总房价的20%。
2.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
3、对于第三次及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贷款利率
1。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个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为 1-5年2.75%;6—30年3.25%。
2。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3.025%,1-5年;6—30年间为3.575%。
三。贷款额度
1。单个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3。当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能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可以选择组合贷款方式,即继续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申请商业贷款时,应按受托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贷款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雇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雇员为55岁。
2副处级以上(含)女干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人事(组织)任命书复印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可提供高级职称证书,贷款年限可按60周岁退休计算。
3。借款人已建立家庭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论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是否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5年以上(含)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顺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五、还款方式
1.平均资本:本金不变,利息逐月递减,每月还款次数减少。
2.等额本息: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不变。
六。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其他债务。
2.月工资收入=月缴存额/公积金缴存比例。
3.还款能力系数为0.4。
(最终贷款金额、期限、贷款政策以实际办理贷款当日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