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错缴更正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错缴、错提。
二、搬运地点: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三。搬运要求:
1.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
2.单位的书面说明(应写明单位的名称、账号、资金划拨账户开户银行);
3.个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原因的原始证明:
(1)已终止劳动关系或应中断存款但未止付或封存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或合法中断存款的证明;
(2)重复缴存的,提供《上海住房公积金汇划簿》、《上海住房公积金汇划变动清册》、《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和错误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表(单位资产负债表);
(3)不应错缴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单、上海住房公积金缴费清单及相应的不应补缴凭证;
(4)月缴存额计算错误的,提供错误月份的工资基数证明;
(五)错误提取的,应当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和提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处理流程:
提供单位所需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动词 (verb的缩写)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不及物动词注意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办理错缴更正时应在错缴单位;
2.业务需要保留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代理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