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口事项办理时限一览表
户口期限表:
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籍迁移基本条件,取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籍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中规定的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限制,进一步简化户籍申报材料,低门槛落户南宁。
外地人在本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无需提交居住证材料即可在本市城镇落户。调整后的户籍政策还首次将亲友在本市居住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围。
在本市就业的市外人员,只需提交就业通知书、就业证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无需提交参保证明材料。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者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凭毕业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无需提交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想了解南宁有哪些落户政策以及指南?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后台回复【户口】,即可获取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各类人才落户等落户指南;市内户口迁移指南;派出所办公地址查询;户口迁移审批查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