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起博州实行婚姻登记全州通办
2022年6月1日起,亳州实行“婚姻登记一体化”,满足各族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
“全州”婚姻登记的具体政策是:
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为亳州市居民,可在亳州市任一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
亳州市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人士和华侨的婚姻登记,仍按原办法执行;
暂不实行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发放“(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更换婚姻登记证与档案资料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仍按《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的规定:通知》的规定实行“全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