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取得一次性收入如何计税
重庆个人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后的一次性收入如何计税
回答:人力管理单位内部办理退休手续从原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收入,不需要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决算。计税时,根据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平均商,结合当月工资找出计算税率,再扣除当月工资收入应纳税额,即为本次补贴收入中的应纳税额。发放一次性补贴收入当月取得的工资收入,仍需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将根据税法规定正常扣除基本扣除费用。
[举例] :李海2020年月薪7000元。2020年5月,李海办理了内部退休手续,并从单位获得一次性内部退休收入10万元。李海距离正式退休时间还有20个月。假设2020年李海没有其他综合收入,可以享受12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李海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1.李海距离正式退休时间还有20个月,平均一次性收入10万-20 = 5000元;
将2.5000元与月工资7000元合并,扣除月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根据余额确定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5000+7000)-5000=70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210;
3.一次性收入10万元加上月薪7000元,减去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计算出税款(7000+10万-5000)×10%-210 = 9990元;模拟月薪要计算的税:(7000-5000)×3% = 60元内退休应纳税额为9990-60 = 9930元;
4.李海2020年内部退休一次性收入不并入当月,其他月份单独累计代扣所得税(7000×12-5000×12-12000) × 3%=360元;
5.李海2020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930+360 = 10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