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重庆单位向个人低价出售房屋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以低于购买或建造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房屋。职工费用价差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收益,无需进行年度决算。将差额收入除以12个月取得的金额,根据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分别计算税款。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与房屋购买或建造成本价的差额×每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延伸阅读:2021重庆新个人所得税标准
一、扣税线:年综合所得6万元以上;
二。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起
三。详细政策: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已在同一单位每月从工资、薪金中扣缴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本年度从工资、薪金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将累计费用扣除,扣除额自1月起全年按照6万元计算计算。
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当月,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预缴款;累计收入超过60000元的当月及年度内后续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全体员工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应纳税人备注栏中注明“上年度每月进行申报,年所得不超过6万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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