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资运输通行证使用规定(适用对象+有效期)
一、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适用对象
《通行证》适用于贵州省发往外省的重点物资运输货运车辆,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二。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有效期
通行证的有效期不超过15天。
三。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使用规定
1.《通行证》应按照“一车一证一行”的要求交给运输车辆使用。人、车、证、行必须与通行证上注明的信息一致;
2.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3.交通线路的始发地和目的地要细化到县级;
4.如果车辆是半挂车等汽车列车,车牌号只需填写拖拉机车牌号即可。
四。贵州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检查监管
各通行证发放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证件使用和信息登记的实际情况。对非法使用通行证、伪造通行证、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运输企业,责令整改,立即实施熔断,暂停为其办理通行证。
有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通行证使用过程的监管,确保运输车辆合法合规、车辆证照相符。
五、贵州省概况关键物资运输通行证申请流程
1.需要办理通行证的收发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运输物资种类,通过“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小程序进入通行证办理界面,点击“通行证申请”,向省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提交材料。
2.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申请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车牌颜色、车辆识别号、驾驶人姓名、驾驶人身份证号、驾驶人联系电话、驾驶人及随行人员“两证一码”(健康码、乘车码、48小时核酸证明截图)、托运人姓名、详细始发地地址、托运人联系电话、托运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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