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比例+标准)
生源地信用贷款
1。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或正在高校就读的大一新生、研究生、第二学历学生;在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训机构学习的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1。贷款比率
全区全日制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不超过广西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0%,各县(市、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比例;研究生全日制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资助政策覆盖面和家庭贫困学生情况确定。
3。贷款标准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对确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允许按最高贷款额度全额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