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镇2022年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含)且未进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2022名小学毕业生。
(一)城镇招生委员会招收以下五类学生:
1.在本城镇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详见附件);
3.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本镇居住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适龄儿童,持有在本镇工作生活的相关证明,入学时缴纳社保、房产证满1年以上,确需跨镇街就读的);
5.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积分生。
(2)民办学校按中山市有关规定招收以下两类学生:
1.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准入程序
(1)信息注册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在此期间,法定监护人必须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子女信息登记(网址:http: //www.zsedu.net/),并按时核对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的,须上传国家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书(如果是外文的,还须上传中文译本)。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镇街招生计划,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镇街就读,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优惠政策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已入学并确认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作为就读镇街,招生对象为积分生。如果没有条件在网上登记信息,比如在沙溪上幼儿园或小学,监护人可以在幼儿园或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如果不在沙溪上幼儿园或小学,监护人可在沙溪镇中心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办理时间为5月31日一天(上午9:00-11: 30,下午14: 30-17:00)。
(二)填报志愿。
1.信息注册后,就可以填志愿了。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自行选择志愿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其中,报读私立学校的对口直升机项目一定是首选。双胞胎(或多胞胎)可以组合成一个号码参与摇号,只产生一个序号。
2.符合解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如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学校随机抽签录取或解珍电脑录取,可不填报志愿,由解珍录取。
3.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四种:学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学位购买计划、当地镇街计划和海外计划。除“政府购买学位方案”外,其他方案均要求填报志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住宿等情况。
(3)信息审查
“中山大学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实现对接。在政府数据中。有政府数据的,审计人员根据政府数据进行审计;没有政府数据,根据《卫报》上传的信息审核。审核无法确定,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道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学校现场核查,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道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现场核查;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根据积分入学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监护人需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填写审核不通过的信息。如果信息通过审核,则填写志愿表,参加后续报名有效。如果信息未获批准,请根据需要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以供批准。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证件过期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子女的监护人可提交承诺书。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不需要经过现场核实。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现场核查。
(4)新生入学
1.市直学校按市招生公告执行,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2.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的学位)分两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批为户籍学生、符合教育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户籍人口子女、本市户籍需要跨城镇就读的子女,6月24日前;第二批入围积分入学的学生在7月7日前。
3.民办学校按照全市统一计算机随机抽签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同一学校所有填报同一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学生按照招生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满额;同一学生多个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中按最高优先级录取。并填报同时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其余招生计划依次分为对口直升计划、本地镇街计划、海外计划;如果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用于补充招生。我校教职工子女自愿入读我校者优先考虑;按照优惠教育政策,符合优惠入学条件人员的子女自愿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予录取。逾期未报到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学校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充招生,或由镇街招收。
2.镇街公办学校必须在7月18日前完成新生注册。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的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将被视为放弃,他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的补充招生。
3.民办学校必须在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法定监护人应按入学学校的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的补充招生,或由解珍街道安排公办学校招生。
(6)信息补充
1.解珍户籍适龄儿童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未能登记入学信息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 00至8月19日24: 00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补录。经解珍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招生,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
2.民办学校在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招生。未报名的学生可在7月4日9: 00至7月8日24: 00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报名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的补充招生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在校学生的兄弟姐妹,其次是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居住生活在镇街的人员子女再次录取,直至招生满员,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新生入学。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未通过者,可于8月15日至8月19日24: 00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要及时检查,指导学校补录。
四。注意事项
(一)2017年12月31日(不含12月31日)以后取得沙溪镇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居住地分配入学。
(2)对符合调剂条件,确需调剂的,第一批(即户籍学生、户籍人口子女、优惠政策子女、本市户籍人员子女,需要跨乡镇就读的)应于6月24日上午8:00-11:30进行。第二批(即入围积分入学的学生)应于7月7日上午8:00-11:30到原分配学校,填写调剂登记表并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统一领取,交镇教体中心。镇教体中心报镇招生办审批后,通过学校通知家长调剂结果。7月7日前未收到相关通知的第一批学生和7月15日前未收到相关通知的第二批学生为未被批准调剂的学生。请到原分配学校就读,并及时注册。未按时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
(3)除网上报名外,以下三类学生除网上报名外,应于5月25日上午(9:00-11:30)到沙溪镇中心小学、沙溪中学报名。请随身携带以下信息:
第一类:未在沙溪镇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孩子与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家庭财产证明。
第二类:未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符合政策性借款条件的,请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家庭房产证明及政策性借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不在沙溪幼儿园、小学就读,确需跨镇就读的,需家长携带沙溪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沙溪镇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子女出生证明、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
(4)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者,须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在沙溪就读幼儿园、小学的,且父母已提交相关村居住证明、子女父母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论如何,你都不用去中心小学提交资料。
(6)户籍学生、户籍人口子女、符合教育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子女需要跨乡镇就读的,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并网上报名。
五、其他补充说明
(1)六周岁以下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符合学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测姓名注册,无法获得正式学历注册。所以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提前报名上学。
(二)本市户籍儿童因健康问题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儿童所在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入学一年。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镇招生办研究后决定。
六。招生咨询
沙溪镇教育体育中心:87793973,8779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