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了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和婚姻登记的高效办理,跨区域登记需要提前预约。如果一方是本地户籍,可以现场直接排队。比如丈夫的户籍是崂山区,新婚夫妇可以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崂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青岛的婚姻登记预约方式分为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
一、验收条件
双方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双方自愿结婚;
双方均无配偶;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
双方都提交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预约方式
在线预订门户:
1.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
2.“爱山东”APP
电话预订:
预订电话号码和地址
[市南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3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中午值班),周六日网上预约服务,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0532-68896199
[市北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乐环路1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电话:0532-88759599
[李沧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地址:青岛市永年路20号李沧区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南楼402室①、②、③、④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2: 00,下午13: 30-17: 30,中午12: 00-13: 30。周六日可电话预约办理李沧区婚姻登记(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532-84634260;0532-84632596
[崂山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名称:婚姻登记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新津路6号青岛国际创新园D1大厦4楼东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户序列号:16/17/18
电话:0532-88896990
[西海岸新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名称:婚姻登记窗口
地址:
1.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竹路166号政务大厅三楼电话:0532-85166022
2.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578号恒德大厦三楼报名大厅电话:0532-8697531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窗口号:婚姻登记窗口
[城阳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名称:婚姻登记窗口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二楼婚姻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下午12:00-13:30。
窗号:1.2.3
电话:0532-87868075
[即墨区]
处理时间和地点
地址:即墨古城万寿宫街033-1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4:40,下午13:30-17:00。
电话:0532-87556167
[平度市]
处理时间和地点
名称:平度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2号市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5-9月,夏季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7: 30,10-4月,冬季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窗户序列号:2楼b区
电话:0532-84389230
[莱西市]
处理时间和地点
名称:婚姻登记处
地址:莱西市天津路9号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00-下午5:30;冬天上午8:30-下午5点;00
电话:0532-88400682
[胶州市]
处理时间和地点
名称:婚姻登记处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裙楼二楼。
联系电话:0532-82206502;0532-82206599
三。约会时间
提前2-14天
四。所需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他们因某种原因不能提交身份证,他们可以签发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的陈述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相关材料不一致、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补正。
(四)当事人申报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申报真实性的材料。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部队颁发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6)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军人婚姻登记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7)双方提交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五、报名流程和手续
当事人出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并出具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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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29日起,对卫生代码“亮黄牌”人员和旅行代码“星星代码”人员限制进入相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