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市公积金怎么办理
需要同时满足转出省公积金和转入Xi公积金的条件。
陕西省公积金转移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变动、单位解散等原因,需要将省中心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账户所在的公积金中心。,且转入的公积金中心未接入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系统。
一、处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员工身份证原件;
(2)外调申请表1份;
(3)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受理函。
2.传送单元处理: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外部转出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转移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应填写批量导入模板;
(3)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受理函。
具体转出指南可在此处查看:
外国公积金转Xi公积金指引
处理条件
在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有6次汇款记录且每月欠费不超过3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和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在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
基本信息
1.员工本人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复印件(附件1)。
2.单位集体代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集中申请委托书(附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复印件;有效员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理的有效身份证明。
具体转出指南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