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按面积用热用户暖费怎么计算?
根据洛价改办[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和洛阳市集中供热规定:
按面积用热的用户:
热量=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18元/平方米×面积系数(多层建筑90%,小高层建筑86%,高层建筑82%)
计算方法:建筑面积× 121× 0.18×面积系数
加热时间
根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我市城区供热起止时间为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24时,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121天。遇异常低温,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