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先登记的物体
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范围如下:
1.1家庭范围:市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自2018年10月起,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2.2家庭范围:市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从2018年10月、11月、12月开始,保障资格仍然有效的家庭。
单击查看>: gt gt本轮实物配租预登记人员名单。住房和房管部门将向所有纳入预登记范围的家庭发送短信提醒,通知其按时参加实物配租预登记。未纳入本次登记范围或未按保障家庭人口相应登记渠道登记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次预登记。
二。预先登记的时间和方法
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3日。
※注册过程
1.本次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内的家庭,登录“浙办”APP或支付宝的“浙办”小程序,搜索杭州市住保房管局“e房”服务平台。
2.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预登记”模块进行网上预登记。除70岁以上老人外,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单击查看>: gt gt实物租赁图文版详细操作流程。
3.预登记期间,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预登记或再次预登记,以最终预登记信息为准。预登记时间到期后,预登记信息不变。
三。优先保障条件
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保障:
1.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和视力残疾者;
2.年满70周岁;
3.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
4.做一个勇敢的人;
5.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并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6.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应当优先保护的其他情形。
四。抽签和选房规则
预登记结束后,按月按照优先保障的原则,对已完成预登记的家庭进行分类摇号,生成选房顺序号。即10月份,一人户的编号顺序为10月份一人户优先家庭号和10月份一人户常规家庭号;10月份2人户排名顺序为10月份2人户优先家庭数和10月份2人户常规家庭数;11月2人户排名顺序为11月2人户优先家庭数,11月2人户常规家庭数,以此类推。
届时将根据房源筹集情况,按照选房顺序号安排选房。如果房源数量少于预登记家庭数量,将分阶段安排选房。
公开摇号结果和具体选房公告将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和杭州住房保障微信官方账号发布。
五、查询和变更保障资格的联系电话
1。保障资格查询
登录“浙办”APP或支付宝的“浙办”小程序,搜索杭州市住保房管局“e房通”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房-缴费查询”模块查询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起始时间。
2。电话变更方法
登录“浙办”APP或支付宝的“浙办”小程序,搜索杭州市住保房管局“e房”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模块提交变更联系电话申请。
六。注释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起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家庭累计保障年限的计算)。今后,您将根据新的货币补贴担保资格开始时间,报名参加实物配租预登记。
2.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在选房前可以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选房后,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停止补贴,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改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签订时限与担保资质有效期一致。剩余保障期不足3个月的家庭,需申请续保资格,审核通过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3.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实物配房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起始时间调整为放弃后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年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起始时间报名参加住房分配预登记。
4.保障家庭选房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起始时间调整为放弃后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的计算),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用于今后办理实物配租预登记。
七。咨询方法
1.电话咨询:可拨打0571-87709591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2.智能客服查询:登录“浙办”APP或支付宝的“浙办”小程序,搜索杭州市住保房管局“e房”服务平台,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咨询”模块咨询常见问题,了解公租房相关事宜(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