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作调转落户办理指南(材料+入口)
哈尔滨办理工作调动及落户指南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二)省、市、区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审批表或任命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接收单位证明。
(4)本人拥有房屋的,需要提供所有房屋的相关证明。
二。搬运地点
(1)拟落户地派出所窗口。
(2)互联网加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书(http://gafw.hljga.gov.cn/)。
三。处理过程
当场办理户籍业务的工作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办理户籍业务的相关材料。
派出所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并补正,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可以直接办理的户籍业务,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需要市局(县)公安户政部门审批的,派出所受理后上报审批。
受理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各区县、市局公安户政部门进行审核处理;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