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公积金缴存比例

玻璃厚度2022-08-11  8

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

陕西省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分别为5%和12%。单位可以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执行同一标准。

无特殊情况,缴存比例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与缴存基数年度核定时间一致。办理时,应先调整缴存比例,再调整缴存基数。

存款基数

(一)2020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发〔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构成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9年Xi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090元。职工月平均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最低缴存基数按Xi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

(4)2020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职工,从录用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当月职工工资总额;2020年1月1日后,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的当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当月职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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