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商品房、集资房(统一房)、地方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大修房、装修房担保公司担保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贷款经办部门申请,贷款经办部门出具贷款申请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资料,借款人及配偶分别签字;
(2)贷款经办部门受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三)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等材料经贷款经办部门和承办银行盖章确认后,连同后续手续审批单一并提交担保公司。
(四)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放款。
二、二手房、拍卖、异地购房、异地商贷转公积金、所购商品房房产证已过户至借款人名下的抵押担保的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办部门根据预审情况出具评估表;
(2)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经办部门出具借款人及配偶分别签字的贷款申请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4)贷款经办部门受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5)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经贷款经办部门和承办银行盖章确认后,连同审批表,由借款人提交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六)房产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抵押完毕;
(七)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完成贷款,获取贷款信息。
三。公积金联保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担保人及其配偶均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办理部门申请。贷款经办部门出具贷款申请表、贷款合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分别签字。《公积金联保合同》将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或共同担保人分别签署;
(二)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审批,并将在个工作日内批准借款人;
(3) 借款合同和公积金合同经贷款经办部门和承办银行盖章确认后,通知借款人放款;
(四)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完成贷款,获取贷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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