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须知
一.提交的材料
(一)预先登记申请书;
(二)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转让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书;
(5)房改和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产权界定卡;
(六)当事人对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注意事项
转让人为自然人不能到场的,应出具经房屋登记工作人员确认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需出具经房屋登记工作人员确认、公证或相关单位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处理时限
手续齐全后10个工作日。
领证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委托他人领证时出具委托书。
四。搬运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新区开元大道市府西街
工作时间: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5:00
地铁或公交车周围:
7路(开元大道市府街西路口)、70路、29路(市政府西门)、37路(市府街西门)、26路(市政府西门)、75路(市政府南门)、33路(市府东街太康路口)、39路(牡丹大道罗兴街以东)、49路(同济街开元大道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