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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有哪些科目2022-08-11  16

浏阳经开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实施办法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实施办法(2022-2024年)(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集聚人才和智力资源,加快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落户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机构)和来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的人才。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经济开发区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生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在当前年份。

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机构,是指落户经开区工业园区,在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相关行业资质,专门从事人才招聘、劳务派遣、业务外包、高端人才猎聘等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在经开区企业工作并在经开区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

第二章吸引青年才俊聚集

第三条补贴对象和标准。在经开区企业就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且申报时在职的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分别按400元、600元给予每月生活补贴;在经开区企业就业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申报时在职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上述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四条申请条件。申请补贴的青年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为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青年人才须为2022-2024年在国内外各大高校当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申请人与经开区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经开区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3)应聘人员的就业岗位为专业技术、RD、市场营销、管理岗位,与劳动(聘用)合同约定的就业岗位一致。

(四)申请人就业后30日内,用人企业应向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报告青年人才基本就业情况。申请人所在企业未填报青年人才基本就业情况的,申请人不能享受生活补贴。

第五条申请材料。申请补贴的青年人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浏阳经济开发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含实习证明)、缴费银行卡复印件(首次申报须核对原件);申请人为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工资支付的银行存款凭证(包括企业出具的实习补贴的银行存款凭证)。

(4)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第六条申请流程。青年生活津贴常年受理和申报。具体流程是:

(1)申报。申请人根据本办法第五条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并签署信息真实性意见后,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报。应聘地点:浏阳经济开发区康宁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731-83280399。

(2)初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协调中心(以下简称社发中心)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人才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审计。由社发中心牵头组织经开区纪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助名单,报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建议补助名单。

(4)宣传。拟补贴名单将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拨款。对拟补助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将资金统一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奖励的实施

第七条奖励和补偿对象及标准。对高层次人才,按其在经济开发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计算的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第八条申请条件。申报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的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申请人与经开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经开区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

(3)申请人须在经济开发区连续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第九条申请材料。申请奖励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浏阳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长沙市人才绿卡扫描件(首次申请须核对原件)。

(3)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工资银行卡、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第十条申请流程。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按年申报,次年1月集中申报上一年度奖励。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人根据本办法第九条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并签署信息真实性意见后,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报。应聘地点:浏阳经济开发区康宁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731-83280399。委托的,还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初审。社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科、社会保障科、人才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审计。社会发展中心牵头组织经开区纪委、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建议补助名单,报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建议补助名单。

(4)宣传。拟补贴名单将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拨款。对拟补助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将资金统一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个人所得,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务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二条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由税务机关核定。

第四章重点企业就业

第十三条奖励和补偿对象及标准。对入驻工业园区的人力资源机构,按经开区规定,企业用工高峰期一线员工达到50人及以上,且输送员工连续工作满3个月的,给予人力资源机构一次性600元/人的就业服务奖。

第十四条申请条件。申报就业服务奖的人力资源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入驻工业园区的人力资本机构,在经济开发区工商、税务注册,并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和营业执照。

(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本机构当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

(3)人力资源机构与被监管企业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中含有支付条款,约定用人企业支付人力资源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费或管理费。

(四)人力资源机构服务的企业用工规模在2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以浏阳市企业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5)企业用工高峰期,人力资源机构输送员工人数在50人及以上,输送员工的岗位必须是一线生产岗位。

(6)人力资源机构输送的员工须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个月,户籍在浏阳市外。

(7)人力资源机构为用人企业输送一线员工的,用人企业应按月将人力资源机构输送的一线员工数据上报人才中心。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机构申报补贴时未及时上报人力资源机构传输的员工数据的,人力资源机构不能享受就业服务奖。

第十五条申请材料。申报就业服务奖的人力资源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浏阳经济开发区就业服务奖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首次须核对原件)。

(三)入驻工业园区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单位纳税证明。

(5)发送一线员工花名册、在经开区企业连续工作三个月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单原件、工资发放银行回单复印件。

(6)与企业签订的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费或管理费发票、结算清单复印件、服务费或管理费银行存款凭证原件。

第十六条申请程序。人力资源机构就业服务奖常年受理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所需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真实性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提交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集团)进行申报。信息报送地点:工业园区办公室,电话:0731-83280399。

(2)初审。金发集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然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提交社会发展中心。

(3)审计。由社发中心牵头组织经开区纪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助名单,报浏阳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建议补助名单。

(4)拨款。由财政开发区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到工业园区指定账户,由工业园区将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

第十七条园区企业应提前一个月向人才中心报告用工高峰期、用工人数及人力资源合作机构信息。这种方法只是按照企业用工高峰期输送一线员工的人数给予就业服务奖和补偿。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机构服务的被监管企业和被输送劳动者每年只享受一次奖励,不重复享受。

第十九条对人力资本类事业单位服务就业规模1万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含其注册在经开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就业服务补贴,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单独结算。为上述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的人力资本机构的用工不享受本办法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需资金由经济开发区财政全额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第二章“吸引青年人才集聚”的生活补贴可与省、长沙、浏阳相关人才政策重复享受。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二章第四条“吸引青年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开发区企业实习1至3个月。实习期满,与同一实习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其实习时间可以计算在连续就业时间内。

第二十三条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回奖励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补贴和奖励起始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未尽事宜由社会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解释。咨询电话是0731-83280399。

相关文件

附件1浏阳经济开发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文件

附件2浏阳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审批表。文件

附件3浏阳经济开发区就业服务奖申请审批表。文件

附件4浏阳经济开发区青年人才需求报告表。文件

附件5浏阳经济开发区关于企业用工高峰期人力运输报表的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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