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一览(一+二+三类)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住房租赁补贴(一级):
1.有市内六区城镇户口且家庭人口2人以上(含);
2 .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重度残疾人或双残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1340元(含);
3.人均家庭住房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注:已租住公租房或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二类、三类)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一类)。
住房租赁补贴(第二类):
1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城镇集体户口);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1870元(含);
3.人均家庭住房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注:已租住公租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二类)。
住房租赁补贴(三类):
1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城镇集体户口);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含);
3.人均家庭住房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注:已租住公租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第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