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9号)
新冠肺炎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19号)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列入《苏家屯区疫情防控区域一览表》和《苏家屯区疫情防控区域一览表》(详见附件)的封闭区域和控制区域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2.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农村大集继续停业。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狱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其他事项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5月19日起施行,并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