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结婚登记流程
婚姻登记流程
一.应用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喀什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市登记结婚;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5.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当事人提交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7.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需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8.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二、初审
证件是否齐全。
三。接受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字并按手印。
2.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字并按手印。
四。回顾
1.检查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查询和检查当事人声明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认证)
合格:注册并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