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中考改革精神,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冀〔2022〕2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理
(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满足不同潜能学生的发展需求,探索一体化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
(二)坚持特色发展。深化特色办学基础,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培育具有宁波标志的名牌办学项目,提升特色办学质量。
(三)坚持科学布局。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特色多元化发展、体育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角度,科学安排自主招生项目,统筹规划招生规模。
(4)坚持规范化管理。改进考试方式,建立统考与校考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提高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自主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项目和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项目由学校申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下达招生计划。公办高中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招生总数的20%(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除外,下同),办学历史悠久、成效显著的学校放宽到30%左右,其中特长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民办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普通班年招生总数的50%。2022年市直普通高中强基计划和学科特色班招生比例为20%,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执行。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自主招生项目,严格限制新增自主招生项目。各校特色专业招生项目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紧密结合,强基、学科特色班等自主招生项目要与人才培养质量紧密结合。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会在次年招生前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主招生项目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要科学设置,以本地招生为主。国家级特色学校、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级冠军学校、近三年民办学校可在大城市跨区域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校,可以申请招收体育、艺术、科技、人文和语言等相关类别的特长生和特长生班:
1.近年来,在体育、艺术、科技、人文、语言等学科教育中,办学定位明确,形成了办学体系和鲜明特色,学校被评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
2.近3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和活动中获得集体三等奖或前六名的学校;
3.列入“1122”学校特色提升工程建设的学校。
三。注册目标
申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学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初中学习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生,或在县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初中生。
(2)艺术特长生、特长生班招生条件: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初中学生;或者是掌握了一定艺术技能和较高艺术修养的初三学生,虽然没有相关的竞赛证书或等级证书。
(三)科技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班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初三学生,或参加过初中相关社团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的初三学生。
各自主招生学校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自主招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不得降低招生标准。
四。注册方法
(一)发布招生信息
市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信息通过“宁波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z.nbedu.net.cn,以下简称中考系统)向社会发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的审核,审核公布后的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变更。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工作。
(二)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录中考系统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市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8:00-17:00。每位考生可选择1-2个自主招生项目报名,其中强基计划和学科特色类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考生。各区(县、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3)专业测试方法
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中考成绩,专业能力使用专业测试成绩,或者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或者综合素质分维度评价成绩作为录取前置条件。专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校考组成。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统一专业测试范围,充分发挥素质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自主招生项目分类专业测试的校测方案。探索现代技术促进对考生职业能力的客观评价。
2022年,市直属普通高中进行专业测试统考,包括强基计划、美术、篮球、足球,其他项目进行专业测试。市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时间为5月14日、5月15日。考生登录中考系统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按总分100分折算)。各区(县、市)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办法,专业测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中旬。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
自主招生遵循考生意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中考成绩占比不低于30%。不高于90%。自主招生要求设置中考最低分数线,其中文科小石中学(东)、鄞州中学、宁波中学、小石中学(白杨)招生文化分数线不低于560分,其他学校不低于480分;体育小市中学(东)、鄞州中学、宁波中学、小市中学(白杨)招生文化分数线不低于500分,其他学校不低于300分。取得初中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或初中浙江省青年锦标赛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的体育考生,不受最低分数限制。
考生综合成绩的合成公式如下:
2022年市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 00至下午17:00。考生可自主填报1-2个顺序志愿,其中强基项目和学科特色班只能选择一个。市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招生项目不足录取第二志愿。在符合招生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出现相同分数时,优先录取专业素质测试分数高者;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中招生录取规则执行。各区(县、市)属普通高中,志愿招生和录取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五、监督和管理
自主招生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特色人才的重要途径。政策性强,影响广,受到社会各界、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以德育人这一根本任务,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学校自主招生领导机制,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纪检部门共同参与。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组织审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的作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各工作环节的要求。
(2)强化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属地自主招生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本地区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凡在自主招生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资格。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3)加强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按照有关考试规定,完善自主招生全过程管理。建立学校考官随机选拔机制。自2022年起,建立自主招生专业考官信息库,采取随机抽取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校内考官,其中校外考官应占50%以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或亲属关系等利益关系的考生和考生,均须回避。完善专业测试评分标准,学校考试应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确保评分的公平公正。严禁任何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专业测试。
(4)改进录取方式。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逐步提高体育艺术自主招生项目学生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探索破格录取机制。对获得体育类一级运动员(单项)及以上成绩的考生,学校可制定中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5)加强人才培养。专业、特色等招生学校要注重特色办学保障,探索专业、特色学生个性化培养方式,保障学生在校学习和训练的落实。同时,要为普通学生开设特色项目选修课,提高特色项目普及率,为特色学校“一校一品”和“多校一品”建设奠定基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搭建有特色、有特长的学生培养质量监控平台,记录培养过程,跟踪毕业后的成长。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加强对特色办学的督导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学校将被给予黄牌警告。一年内没有明显改善的,取消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