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内蒙古人社厅业务恢复办理(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的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成功切换至全国统筹系统,现将业务恢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业务恢复处理时间
2022年5月20日9点
业务恢复处理通道
离线渠道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各级人民社会组织线下服务大厅、社会银行合作网点、自助一体机等线下渠道恢复使用。
在线渠道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服务局网上服务大厅(人社专区)、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苏萌厅APP(人社专区)、内蒙古人社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内蒙古12333微信官方账号、内蒙古人社支付宝小程序、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
温馨提醒
(一)倡导网上经营。
为了减少人群聚集,我们鼓励人们采取网上渠道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2)请做好下线处理的防疫工作。
如确需现场办理,请合理选择办理时间,错峰办理业务,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