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四个经济特区2022-08-11  14

青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许可证。电子身份证明、电子营业执照、房地产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请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和咨询。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点击此处下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原始鉴定材料:

1.本人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还应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相关事项:

(1)委托给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管理人的,由单位管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2)本人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由代理人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四)以产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在本市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

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原住房贷款合同和原还款明细(截至目前,贷款明细已偿还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购买的住房为非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产权证明原件,再交易住房的产权证明原件。

职工持第(4)项规定的材料后以同一借款合同申请支取的,只需提供加盖银行印章(或住房公积金异地管理中心印章)的还款明细原件(还款明细上需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银行、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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