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驾照增强热点问题解答
01。实习期没结束怎么办?
2022年4月1日前已完成同类车型追加驾驶,但实习期尚未结束的,实习期在4月1日后自动结束。
按照旧规定,增加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实习期内记分超过6分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新规中也取消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延长实习期的规定。
02。开过不同的车型,实习期还是12个月吗?
持有汽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准驾车型的,有实习期。
例如,驾驶员已经获得了C1驾照,并且想要驾驶附加型号的摩托车。还有12个月实习期。
03。新规实施后,是否可以同时驾驶多个准驾车型?
同类型车辆驾驶资格虽然取消了实习期,但对原驾驶证的持有期和记分期仍有要求。
1.附加驾驶B2准驾车型:本记分周期及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
2.附加驾驶B1准驾车型:需持有A3、B2、C1、C2、C3、C4两年以上,且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
3.附加驾驶A2准驾车型:需持有B1、B2两年以上,或持有A1一年以上,且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
4.附加驾驶A1准驾车型:需持有A3、B1两年以上,B2三年以上,或A2一年以上,且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
5.附加C6准驾车型:取得C1、C2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一年以上,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
04。实习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1。规范粘贴实习标识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面粘贴或者悬挂统一的实习标志。
以下标志将被视为未上漆:★实习期内,驾驶员未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标志的;★贴挂标志不能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新手上路”、自印标牌等不符合要求。
2。高速驾驶的相关规定
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
3。实习评分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取消其准驾车型实习期驾驶资格。
4。实习期不能参加“学法还原”
根据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领,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接受“学法降低记分”。
“额外驾驶”不影响记分周期
“驾驶增加”不影响记分周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接受满分教育和持证上岗教育的时间以第一次取得驾驶证的日期为准。
实习期不允许开哪些车型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操作公交车或者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62号令新增的C6准驾车型需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补驾取得。在部长令明确取消同类车型驾驶证附加驾驶实习期的规定下,控股C6不受上述实习期内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的规定限制。如果你在交管部门办理了C6准驾车型的签注,就可以乘坐轻型拖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