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四肢健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