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流程
学员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
申请见习补贴,高校见习单位应在见习单位学年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资金,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点击查看附件)
(1)《沈阳市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2)《沈阳市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见附件6);
(3)学员学年学生证复印件;
(4)《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见附件8);
(五)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结束确认表(见附件9);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见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填写《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7),报市财政部门。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见习补贴资金申请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