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孩生育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宁夏独生子女出生登记指南
独生子女申报说明:
一、登记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生登记服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登记对象:合法登记的夫妻,双方均为新出生,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
三。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再婚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
3.生育后补办登记的,需要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4.夫妻近期2寸免冠照片。
5.登记服务:登记后领取生育服务单,凭该单到相应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领、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手续。可以在定点机构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不及物动词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八。其他事项:材料准备和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一孩登记流程:(1)登录“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xws.gov.cn)进入“网上生育登记”模块,填写登记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照片等双方的。如果孩子已经出生,需要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工作人员将对信息进行审核。无法核实信息或比对不一致的,告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现场履行承诺手续。
(3)需要领取生育服务单的,3个工作日后到登记受理地服务窗口领取,需要快递的工作人员通过快递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