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解除
关于解除对东兴市东兴镇区的封锁。
管控区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24时起,
解除东兴镇以下封控区域的封控管理:
1.东兴镇景阳北路22号、24号、26号;
2.东兴市镇江周路6巷25号。
放开东兴镇以下控制区域的管控:
1.东兴镇景阳北路6 -20号(双数)、28 -38号(双数);
2.东兴镇崇步一路3号、9号;
3.东兴镇江周路6巷3-23号(单数)。
目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上述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按规定标准解除后,相应区域内所有居民继续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特此通知
东兴市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