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2010〕7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宿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为主,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月20日起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宿州市人民政府网(www.ahsz.gov.cn)、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hsz.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生、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情况以此类推);工作经验要求,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如果因为工作单位的变动导致时间中断,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学生在校参加勤工俭学和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因违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期限届满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仍在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考试或者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岗位。
第四,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前,报名者应通过“万事通”app实名申请“安康码”。考生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报名。经短信核实后,在考试中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并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6月2日16: 00前随时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不得调入其他岗位;未通过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可于6月2日16: 00前调剂至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6月5日23: 00前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招人员质量,经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被取消资格的考生可于6月7日12:00-17:00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笔试
2022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要求所有考生参加。考试范围以2022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连续测试,无间断。两科的题都是合订本,考试开始前会发,各科的答题卡会单独发。第一次考试截止后,收回第一次考试的答题卡,第二次考试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大纲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可于6月22日至24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在苏州。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适合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项加分政策用于我省选派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地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安徽省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上述人员于2022年6月25日15:0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苏州市银河一路行政中心主楼219室,电话:0557-3027046)申报加分。
“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组织部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厅颁发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西部地区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地区鉴定表》(服务期须为两年及以上)。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其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每科增加2分。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职位成绩排名。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两科总成绩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放宽至两科总成绩130分)。测试入围者应根据规定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不及物动词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资料进行。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如此一来,如有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包括:
(1)2022年全日制毕业生的,还需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者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专业与所申请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
(2)如果是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科目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位教育,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主管自考和成人教育的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和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科目合格,待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和本人的毕业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考的证明。
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测试通知。同时,按专业考试缴费程序的规定,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级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其中,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专业测试可采用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和潜力。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应设置考官。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所有考官异地交流。
专业测试人员实际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可将考生当天在同一考场参加同类专业测试的平均分确定为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也可预先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方法在专业测试实施计划中规定。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八。成就综合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然后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综合应用能力分数)÷2÷1.5×0.5+专业测试分数×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由市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若考生各科成绩相同,则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九。体检和调查
且体检工作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考察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报考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被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再递补。
X.宣传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XI。签约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提交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试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必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就业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相关事项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及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咨询。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电话:0557-3027046(市人社局业务科)
联系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057-30234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963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单位咨询电话:见2022年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作业表下载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