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二三四轮车区分标准是什么?
电动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可电动助力或驱动的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功能;具有电动驱动或电动辅助功能;电力驱动时,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电力驱动时,时速超过25公里,电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市民如果要买电动自行车,买车时一定要详细比较车辆参数。
电动摩托车
摩托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不包括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和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车辆。摩托车分为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符合条件的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可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信息查询系统中查到相关信息。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5公里,不大于50公里;由内燃机驱动的,排气量不超过50ml如果使用电力驱动,电机的总额定功率不超过4000瓦。普通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如果是内燃机驱动,排气量大于50ml如果使用电力驱动,电机的总额定功率超过4000瓦。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超标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实都是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不理解为“由电池驱动的不烧机油的汽车属于非机动车”。
电动四轮车
电动四轮车是由动力驱动,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由非履带运载的车辆,包括客车、货车等。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低速电动四轮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其中,部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四轮电动车属于拼装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