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中山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人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支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受理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所需材料:
1.中山市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表;
2.员工身份证;
3.劳动者近期两寸照片1张(持有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者无需提供);
4.各类学校毕业无就业经历者,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
5.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是个体户或者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关闭或者破产的,还应当提供关闭或者注销证明;
7.灵活就业转为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终止就业证明;
8.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同时提供社会保险中止证明;
9.对未安置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或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10.对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解除劳动教养和社区矫正的,还应当提供司法(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户口所在地政府的证明;
11.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还应当提供居住证。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为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