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本质区别:
失业保险俗称“失业保险”,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贴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临时性、阶段性措施。
应用条件的差异:
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
①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资格:
①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即缴费不满1年或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
接收标准差异:
失业保险金的月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的90%。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48元/月。
①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含从外地转入的年限,下同)的,失业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
②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享受时差: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缴费满一至四年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月;
●满四年的,满四年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支付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一次,可申领6个月。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不能同时领取。
享受待遇差异:
失业保险: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救济金: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所以:
即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只要投保了失业保险,至少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