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洛阳中心城区出租车调价
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不含金梦区、偃师区)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巡游出租汽车公司:
为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的价格行为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和价格听证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运价标准
1.基本运价:基本运价(即起步价)8.00元,含2公里。载客里程不超过2公里的,按照基本运价收费;超过2公里的部分按车辆公里运价收费。
2.每公里运价:每车每公里运价1.70元。
3.时距计算:车速低于每小时10公里时,按车辆公里运价标准每5分钟计费一次。
4.空行驶费:单程超过10公里的,每车公里运费加收50%。
5.夜间收费:22:00至次日06:00期间,营运出租车每车次收取夜间补贴2.00元。
6.取消1.00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
二。相关要求
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完善乘客投诉处理机制,维护乘客权益。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确保行业稳定。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争做文明服务标兵。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洛阳市发改委
洛阳市交通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