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拟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行、限行措施。现将通知内容(具体内容附后)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日零时至2022年3月17日24时
●评论电子邮件:
jjzd_jtzxgldd@163.com
关于市区推行电动(燃油)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禁行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行、限行措施。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第一,禁止驾驶车辆。
(燃油)三轮车:以电力和燃油驱动的三轮车(含机动车号牌),不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军警用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依法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四轮车。
邮政投递、环卫保洁、燃气生鲜配送等涉及民生行业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需经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认定,并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准备案。它们暂时不受禁止和限制。
第二,受时间限制
一天24小时不允许车辆通行。
第三,禁行的范围
(1)限制路段
1.中州路:武汉路口-祁鸣南路口;
2.九都路:舟山大道路口-祁鸣南路口;
3.古城路:滨河南路-新一街路;
4.政和路:望春门大街路口-龙门大道路口;
5.开元大道:丝绸之路大道与信义街交叉口;
6.解放路:宣武门大街路口-滨河南路口;
7.望城大道:西纱厂与关林大道交叉口;
8.南昌路:延安路口-滨河南路口。
(2)限制区域
1.全顺宝龙商圈:永泰街以东、丁丁门街以西、政和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的道路。
2.万达商圈:南昌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九都西路以北的道路。
3.应天门地区:丁琪媛大道以东、金叶路以西、中州东路以南、九都东路以北、洛阳桥桥面。
4.火车站地区:沙场北路以东、丹城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唐公路以北的道路。
5.高铁站区域:永泰街以东、后宰门街以西、罗易路以南、郑西高铁以北的道路。
以上地区所有道路包括此路。
四。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和省对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洛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