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针对哪些车?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的是什么样的车辆?
回答:这个规定只是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不在本规定范围。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够实现电动助力或/和电动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为什么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答:近年来,电单车因其经济及方便,已成为大众的重要交通工具。我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约有2500万辆,每年销售电动自行车近200万辆。在库存的电动自行车中,约70%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非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秩序和安全问题。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建立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和过渡期制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管理,对非标电动自行车设定3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上路行驶,稳步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