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处理方式
新调入单位经办人凭办理要求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服务窗口()办理账户转移(过户)登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会对转账信息进行登记。单位留存一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动清单。
备注:自2019年5月7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转移(转入)登记后,职工账户将变为正常,变更年度即可汇出住房公积金,单位无需进行任何确认。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通知。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一个工作日内成功办理。